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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路桥区 · 其他服务]关于峰江金属再生园区公共区域尘土、裸露土处置项目项目的采购文件或需求公示[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]

发布日期:2018-09-28

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峰江金属再生园区公共区域尘土、裸露土处置项目项目的采购文件或需求公示
  一.意见征询编号:ZJWS2018-LQ148
  二.征求意见范围:
  1.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;
  2.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;
  3.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,以及影响政府采购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的其他情况。
  三.征求意见回复:
  1、意见递交时间:2018-09-30 16:00:00前
  2、意见递交方式: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,须以书面形式递交,并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;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,传真:0571-85342190,传真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、联系人签名、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;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,附件内容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、联系人签名、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;递交以上资料后需同时致电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。
  3、意见接收机构: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  4、联系人:徐先生
  5、联系电话:05782966133
  6、联系邮箱:hzwszb@163.com
  四.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
  1. 各潜在供应商、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、有依据的,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,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。     2.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。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,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,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3.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,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(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、工作证明等),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。      
  4.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,将不予接受。
  5.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,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。

  附件信息:【征求意见稿】峰江金属再生园区公共区域尘土、裸露土处置项目.pdf  2.8 M